外送茶服務隱蔽性提高警察取締困難
- g83582
- 7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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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外送茶服務的興起與運作模式
「外送茶」本意為將性交易服務外送到指定地點,服務對象往往透過網路、LINE、Telegram等通訊軟體聯繫中介人員(俗稱茶莊),進行價格、服務內容、地點等細節的協商。一旦條件談妥,茶莊便安排應召女以外送、上門服務方式,前往客戶指定的地點(如汽車旅館、商務旅館、甚至私人住家)完成交易。
這種運作模式與過去固定場所(如日式酒店、按摩院、KTV等)有明顯差異。傳統性交易多有「地點」、「老鴇」、「小姐」三方長期合作,警方得以藉由監控場所、臥底蒐證、突襲臨檢等方式查緝。而外送茶則去除「固定場所」這一環節,大幅降低警方傳統查緝手段的成效。更重要的是,外送茶運作依賴的主要工具——網路與通訊軟體——本身就是高度隱密與加密的資訊管道,這讓警方難以輕易掌握幕後集團的組織脈絡。
二、外送茶服務的隱蔽性手法
外送茶的隱蔽性,表現在下列幾個層面:
網路化與匿名化經營
現今大多數外送茶集團均透過虛擬社群平台、論壇、Telegram加密頻道、IG限時動態等多元管道吸引客源。這些平台不僅資訊流通快速,更具備匿名、加密與刪除訊息等功能。茶莊不僅時常更換群組、頻道、聯絡帳號,甚至利用一次性虛擬電話號碼進行聯絡,追查困難。
流動式服務地點
外送茶服務的最大特徵,即為「客戶指定地點」。這意味著性交易不再集中於特定店家或區域,而是以「按需派遣」方式,遍佈於各大都市甚至鄉鎮,且地點常變。警方即使接獲檢舉,也往往已經人去樓空,難以當場查獲現行犯。
分工細緻與層層斷點
多數外送茶集團組織嚴密,內部分工清楚,有專責負責接單、安排小姐、接送交通、金流管理、律師對策等職務。且彼此多以虛擬身分聯繫,真實身分不易曝光,即使警方查獲個案,亦難追溯至幕後主腦。

善用第三方金流工具
為規避銀行監控或現金交易的風險,外送茶集團大量運用第三方支付、電子錢包、虛擬貨幣等金融科技,或以「分期付款」、「預付卡」、「遊戲點數」等名義洗錢,難以追蹤金流走向。
常更換聯絡方式及帳號
每當有警政查緝風聲,茶莊往往會立即更換聯絡LINE、Telegram群組帳號,甚至切換不同的聯絡人、網路宣傳頁面、粉絲專頁,迅速斷尾求生,導致警方難以長期跟監或臥底蒐證。
三、警察取締困難的具體表現
針對外送茶服務,警方在取締時面臨諸多困難,包括但不限於:
證據蒐集不易
由於外送茶服務地點經常變動,且交易過程短暫,即使接獲民眾檢舉,往往也無法及時趕赴現場查獲現行犯。此外,網路上的廣告、通訊紀錄多數被設有「閱後即焚」或「限時訊息」功能,警方欲調閱資料時常已遭刪除。
臥底蒐證風險高
傳統臥底模式在外送茶取締上成效有限。主因為集團內部警覺性高,對於新客戶往往要求多重驗證、介紹人推薦,甚至約見時會先行偵查周邊有無可疑人員或車輛。警方冒充消費者臥底時,易被察覺身分。
跨區、跨國經營難追蹤
現今不少外送茶集團跨縣市、甚至跨國(如陸籍、東南亞籍女子引進),一旦有查緝壓力即撤出本地或換線經營,導致警方必須跨區聯合查緝,組織協調及資訊整合上更加困難。
科技犯罪偵查門檻高
由於外送茶服務仰賴高科技工具,不僅需要警方具備數位偵查、資安破解等專業能力,還需有專業軟體、數位鑑識設備、甚至合法申請監聽權限,方能有效追查。不過現行人力與設備資源有限,難以對付日益精進的犯罪集團。
民眾認知與證據意願不足
由於多數外送茶交易發生於私人空間,涉及隱私,許多民眾即使有所察覺也不願主動檢舉,或檢舉內容模糊難以採信。部分消費者則抱持「各取所需」、「不礙他人」的消極態度,導致執法機關掌握線索有限。
四、外送茶取締面臨的社會與法律困境
除了技術層面,外送茶取締也面臨社會與法律的雙重挑戰:
現行法律適用困難
根據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第80條,買賣性交易屬違法行為,但現行法令對於「性交易場所」較容易界定,對於「流動式」外送服務之認定則較模糊。此外,數位證據的舉證與蒐集門檻高,案件在法院審理時常因證據不足或程序瑕疵而不起訴、免罰。

數位證據保存與調取困難
許多數位平台屬於境外公司(如Telegram伺服器在海外),警方難以直接調閱帳號資料或訊息內容;即使請求司法協助,時效上早已喪失蒐證時機。
人權與隱私爭議
警方若強制監聽、查閱私人對話紀錄,常會引發人權、隱私爭議,特別是對於「疑似」案件,若未獲法官核准,容易被批評為侵犯公民權利。
性交易去罪化與社會觀感
台灣社會對於性交易態度逐漸轉趨開放,部分民間團體主張應合法管理性產業,以保障性工作者人權、減少犯罪,與警方現行「全面取締」的政策目標產生落差,造成執法壓力。
五、未來對策與建議
為有效因應外送茶服務帶來的新型犯罪挑戰,建議可從以下幾方面著手:
強化科技偵查能量
增加專責單位人力編制,並投入資源發展數位取證技術,善用大數據分析、網路爬蟲、人工智慧等工具,及時掌握網路廣告、通訊紀錄、金流異常等資訊。
跨部門、跨區域合作
外送茶集團流動性高,需建立中央與地方、不同警察分局及地檢署間的即時資訊分享機制,甚至與金融機構、通訊業者合作,共同打擊非法活動。
檢討法令與修法
現行《社維法》對於性交易多有灰色地帶,應思考流動性、網路犯罪的界定,強化數位證據的適用性,並增設針對網路廣告、虛擬帳號管理的相關規定,防止犯罪集團有法可鑽。
民眾教育與檢舉獎勵
強化民眾反詐騙、反犯罪意識,鼓勵匿名檢舉與提供線索,並保護檢舉人個資安全。亦可針對旅館、短租平台等業者進行教育,建立通報SOP。
推動性產業管理與人權保障
針對性交易合法化或管理機制進行社會對話,評估「登記制」、「專區制」等可行方案,以期減少非法集團牟利空間,並兼顧公共秩序與人權保障。
六、結論
外送茶服務的隱蔽性與機動性,已徹底改變台灣性產業的生態,也帶給警方極大執法壓力。面對科技進步帶來的新型犯罪模式,若僅仰賴傳統查緝思維,必然落後於犯罪集團。唯有整合科技偵查、法律修正、社會教育與人權保障等多重手段,方能有效遏止非法外送茶集團的蔓延,維護社會秩序與人民福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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